一、真实场景

周末,某小区 7 岁男孩在儿童游乐区玩耍时,从一处松动的攀爬架上摔下,手臂骨折。家长找到物业:“设施坏了没人修,你们必须负责!”物业调取采购记录发现,该设施已使用六年,最近一次检修记录停留在两年前。家长索赔 5 万元,物业该如何应对?

三、法律分析

规则框架仍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安全保障义务,但有两个儿童案件的加重因素:其一,儿童属无/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危险的识别能力弱,管理者的防护与警示义务相应提高——“儿童可及之处无隐患”是实务中的隐性标准;其二,《民法典》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,家长看护缺位可减轻物业责任,但只有在物业“设施无缺陷、警示已到位”的前提下,监护责任才能成为主要责任。设施维养层面,游乐健身器材有明确的安全使用期限与检修要求,超期服役、检修记录断档是物业败诉的高发点。

四、真实案例

某小区儿童被损坏翘起的健身器材夹伤手指,物业无法提供近两年检修记录,法院认定物业对设施失修存在过错,承担 80% 责任,赔偿 4.2 万元。另一案例中,儿童在小区追逐奔跑撞上正常设置的景观石凳受伤,物业提交了设施完好证明、安全警示照片与定期巡查记录,法院认定物业已尽义务,损害系监护人看护不周所致,驳回对物业的诉请。

五、物业应该怎么做

  • 设施体检:对儿童游乐设施、健身器材建立台账,记录安装日期、安全使用年限、检修周期,超期的立即停用更换。
  • 高频巡查:儿童活动区域纳入每日巡查,螺丝松动、焊点开裂、地面缓冲层破损即报即修,维修期间围挡停用。
  • 隐患扫描:定期排查窨井盖、景观水体、配电箱、施工区域等儿童可及的风险点,防护与警示双到位。
  • 现场处置:儿童受伤立即救助并通知监护人,保护现场、固定证据(设施状态拍照、监控封存),沟通中不轻率认责。
  • 保险覆盖:投保公众责任险并确认覆盖游乐设施区域第三者伤害,保单与台账一并管理。

六、律师建议

儿童伤害案件的赔偿金额未必最高,但舆情杀伤力最强。建议物业把儿童活动区作为“最高等级风险点位”管理:设施台账、每日巡查、维修闭环三项缺一不可,检修外包的把合同资质与报告留档。做好这些,出了事你有底气;做不到,一条家长拍的视频就能让项目万劫不复。

八、需要专业判断

每个项目的情况千差万别,本文解决共性问题,您的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判断。如需专业支持,欢迎【咨询物业律师】,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物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您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。电话:18180655315 / 028-8587036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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