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真实场景

第三次续签时,员工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,经理说“公司政策都是一年一签”。员工仲裁,公司败诉——“两次之后必须签无固定”这条规则,物业 HR 必须吃透。

三、法律分析

操作要点:次数认定——“连续订立二次”指同一单位连续两份固定期限合同;员工过错例外——有第三十九条情形的不受强制续签约束;证据管理——每次合同文本、续签通知、员工选择的书面记录归档。风险场景:第三次仍签固定期限且员工后主张权利的,自应签无固定之日起双倍工资。建议第二次合同到期前 90 天启动评估:绩效合格拟留用的→无固定期限;不留用的→到期终止+经济补偿+书面通知,最忌“拖着不处理”(形成事实用工+无合同状态,风险最大)。

四、真实案例

某员工两次一年期合同到期后,公司未表态继续用工三个月,后提出再签一年。仲裁认定第三次应签无固定期限,裁决确认无固定期限关系并支付期间双倍工资差额。教训:第二次到期的决策必须前置,拖延是最贵的选项。

五、物业应该怎么做

  • 建台账:每员工合同次数与到期日台账化管理
  • 前评估:第二次到期前 90 天完成留用评估
  • 二选一:留则签无固定期限,不留则到期终止+补偿
  • 留书证:员工选择固定期限的书面声明归档
  • 禁拖延:到期未处理的用工状态是最大风险敞口

六、律师建议

把“第二次续签”设为合同管理的红色节点:系统提前 90 天预警,法务参与评估。这个节点处理干净了,双倍工资的雷就拆了一大半。

八、需要专业判断

每个项目的情况千差万别,本文解决共性问题,您的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判断。如需专业支持,欢迎【咨询物业律师】,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物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您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。电话:18180655315 / 028-8587036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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